在中国现行法律体制下并未设有类似于保释制度的相关法条,但是,通过交付相应的金额来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力却是被允许的。
此种行为即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国家审判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基于其人身自由受限要求而规定的一种保证手段。
对于经济类犯罪案件而言,犯罪嫌疑人均可申请获取取保候审,只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便可:
(2)刑期可能超过有期徒刑,但若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3)若存在逮捕必要时,由于其身体患有重病或正处于孕期及哺乳期妇女无法进行逮捕等原因;
(4)如果羁押有效期已达到上限且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亦需采用取保候审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1、在司法实践中,若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介于三千元人民币至一万元人民币之间,那么很可能便已触及经济犯罪的立案追究标准。只有符合经济犯罪的客观要件,并且犯罪者实施了具体且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如达到特定的情节或者金额界限,同时犯罪行及其造成的后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我们才能将其视为实质性的经济犯罪,进而对其实施法律上的追究和诉讼。
2、对于诈骗罪而言,它的立案衡量标准主要体现在公私财产损失的价值方面,即当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小于等于三千元人民币时,我们应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小”;当诈骗公私财产的价值介于三万元人民币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时,则应界定为“数额较大”;而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时,我们必须判定为“数额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保释制度的实施细则,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缴纳保证金来达到取保候审的目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司法机关对于特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一种保证措施,旨在通过对其人身自由的适度限制,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涉及到经济犯罪的嫌疑人来说,如果他们有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并且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同时由于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或者正处于生育特殊时期而不适宜采取逮捕措施,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尚未获得审结的话,那么他们是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