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关于提供一次性员工就业补偿津贴的明确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达到五级伤残程度的员工,需为其提供等于相当于18个月薪资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次,若员工的伤残程度达到了六级,则应当付出等于等于15个月薪资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予以补偿。
再者,对于达到七级伤残程度的员工,同样为此类情况提供等于相当于15个月薪资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另外,如果员工因伤达到八级伤残,将相应得到相当于等于9个月薪资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至于是九级或十级这两种轻度伤残情况,只需支付等于相当于6个月或者7个月薪资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标准为: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特定时间点起算,3至18个月内的上一年度全职员工的每月平均薪资。具体来说,关于认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其享受的补助年限分别如下:被评定为五级伤残者可获取18个月的一次性就业补偿;如果是六级伤残,则可以获得15个月的相应补偿;七级伤残者通常可以拿到12个月的一次性就业补偿;八级伤残则一般能享有的补偿期限是9个月;如果是非永久性的九级伤残,那么就可以享受到6个月的补偿;十级伤残则可以领取到3个月的补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开展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不得违背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序良俗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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