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见了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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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离婚协议不见了

一、离婚协议不见了

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

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离婚协议不要抚养费后又反悔能否修改协议

离婚协议中未规定抚养费事宜,可以进行变更。父母对于养育与教育儿女都有着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所谓抚养费便是指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承担抚养义务的相关人士,为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存与教育所需支付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无论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出现何种变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所承担的支付孩子必需抚养费的义务并不会因此改变。无论是有关于子女生活费用还是教育经费的协议或判决,都不得影响到子女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支付抚养费请求的权利,乃至在紧急情况下,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请求也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然而若您遗失的乃为离婚证书,则您需向当地民政局提出申请以重新申领一本离婚证明书,并随后办理再婚手续。此外,在此补充说明一点,若您索性丧失了法院所颁布的离婚裁决书或调解书,您需要前往法院复印该文件的原件,之后再请法院加盖公章,方能继续实施再婚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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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见了怎么办
如果丢失了离婚协议,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补办。补办时,要带上离婚证明和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去当地婚姻登记中心查阅离婚档案并复印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明确记载双方自愿离婚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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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朋友赡养自己的二叔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关于赡养遗赠的协议,赡养协议见证人在签订的有效吗
[律师回复] 遗赠抚养协议的签订并不必然需要见证人,只要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
遗赠抚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
1、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
2、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而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第194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同为要求他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公民选择遗赠扶养协议更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因为依协议,该公民不需要于生前交付赠与财产,只有扶养人完成生养死葬义务后才能取得其遗产;若扶养人拒绝履行义务,则该公民可随时解除协议,并毋须返还供养费用。相反,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要求赠与人于合同签订后,即将财产交付受赠人。一旦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追索已赠财产,当然同时也须返还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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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
补办。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相关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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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仲裁见证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住址: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年月日。
如何写劳动合同见证协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住址: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年月日。
明天我要和邻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知道该不该请律师来见证,所以我想问问大家遗赠扶养协议律师可以见证吗?
[律师回复]
1、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2、律师见证: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 以律师事务所和见证律师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律师非诉讼业务活动。
3、因为律师的专业性,所见证的协议应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一旦涉及诉讼或者纠纷,律师可以出面作证,有利于争议的解决。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分为一般赠与合同和特殊赠与合同。”在一般赠与合同关系中,不仅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就赠与事宜意思表示一致,赠与人还必须将赠与的财产实际交付给受赠与人。一般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赠与物的实际交付是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特殊赠与合同的成立,只需要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若赠与人不依约向受赠人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与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这就是说,特殊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是赠与合同成立的要件。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只要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即生效,当事人必须依约履行合同。条件未成就,合同未生效,当事人无义务履行合同。因此附条件赠与合同应为实践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作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关键是看本身的合法性,律师见证并不能影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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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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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不见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可以去补办。需要带着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原来的登记机关那里,申请查档案,然后根据档案记录重新起草一份协议。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那就联系法院,拿到相关档案,用来补办协议或者留着备用。办这些手续的时候,一定要保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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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见了,能在当地调取吗
离婚协议书丢失了也不用太担心,一般可以在当地的相关机构找回来。离婚协议书通常会被存放在婚姻登记处。你只需要带上有效的身份证件,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和复制资料就可以了。不过,各个地方的具体程序和条件可能会有一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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