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公式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25%或2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一)向股东或投资者所分配的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需要缴纳的税款;
(五)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之外的其他捐赠支出;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在其年度盈利总额中可以提取不超过12%的比例用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并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六)赞助支出;
(七)尚未经过税务部门确认的各项准备金支出;
(八)与获取收入活动无直接关联性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即25%或较低的20%)来计算的。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则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首先是收入总额,其次是扣除了一些特定的非应税收入、享受税收优惠的收入以及一系列合理的税务豁免之后剩下的可抵扣金额,最后就是减去前一个财务周期的亏损后得出的最终数据。这其中,应税所得可以解释为那些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内企业或者组织在其整个生产和经营流程中所产生的净收益、所得额以及其他所有应纳税的现金流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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