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的孩子如何脱离关系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
具体情况是:
一、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二、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收养的孩子能取保候审吗
在犯罪嫌疑人的未成年子女无法获得妥善照顾的情况下,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便可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2.若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遵循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当事人各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终止收养关系。以下列举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形作为参考:首先,若收养人未能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诸如虐待、遗弃等严重侵犯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那么送养人有权提出请求,以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其次,倘若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已经到了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地步,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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