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2、合同无效不是自始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无效,但合同中违约条款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效力如何判断
关于合同无效但违约条款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依据为:当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有权机构撤销或是确定无法产生预期效果时,那么行为人由于该行为获得的所有财产,均应如数归还;若无法返还或无必要返还的情况下,则需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价值评估。有过失的一方应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赔偿;而在各方均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若有其他相关法规对此类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需视具体情形而定。首先,无效合同原则上从订立之日起即归于无效,由此类推,其中的违约条款自然也是自始无效了;然而,唯一能够追责的方式,便是追究导致整个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一方,其所应当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其次,需要特别注意重申的是,尽管合同本身可能因诸多原因被宣布无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相关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会自此失效,尤其是那些涉及到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的条款,它们的效力仍然会得到尊重和维护。因此,即使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其中的违约条款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