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强制性要求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随意解除权非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条款,当事人可在不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权益的前提下约定放弃。承揽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一方重大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定作人解除合同需满足条件:合同生效且工作未完成前提出明确请求,及时通知承揽人,否则请求无效。解除合同若给承揽人造成经济损失,定作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强制性要求吗

一、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强制性要求吗

随意解除权并不被视为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或禁止性条款,所以在不损害到国家、社会团体以及第三方权益的前提下,当事人完全有权利在合同中约定放弃这种权力。承揽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性的合同,当其中一方当事人出现重大违约行为,导致整个合同的履行无法持续下去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这份合同。而在此情况下,定作人若想适用解除合同的权利,则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首先,其应当在合同正式生效并且承揽工作尚未完成之前提出变更或者解除的明确请求;

其次,他们应当及时向承揽人发出关于这方面的通知;如果定作人未能按照上述方式尽到通知义务,那么他们的变更、解除请求将不会产生实际效果;

最后,如果定作人选择解除合同,并由此给承揽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的约定限制是怎样的

尽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赋予了定作人享有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的权利,然而,该权利的行使仍然需要受到必要的法定约束,并不得违背我国《民法典》所秉持的基本原则,即诚信原则。

除非经由相关当事人主张且满足情势变更原则之要件,否则人民法院将不得基于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一事实,在承揽人尚未完成工作之前做出不利于承揽人的裁决。

在此情况下,若因定作人任意解除合同而给承揽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则应由定作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撤销权并非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或严禁性条文,从这方面来说,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并未对国家、社会以及第三方利益产生任何形式损害的情况下选择放弃该权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承揽合同作为一种双务有偿性质的合同,当其中一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则享有法定的合同撤销权。在此情况下,定作人若欲行使撤销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合同已经正式生效;其次,在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之前,定作人必须向对方提出明确的撤销请求;最后,定作人还应在提出撤销请求后,及时地将此消息告知承揽人,否则其撤销请求将被视为无效。此外,如果定作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导致承揽人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定作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强制性要求吗
一键咨询
  • 178****3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88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承揽合同的解除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合同法》还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一规定赋予了定作人单方解除承揽合同的权利,因为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特定需要而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定作人认为特定承揽工作已经成为“不必要”时,只要赔偿承揽人实际损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作人赔偿义务不包括定作人不可预见和承揽人可减少的实际损失。
承揽合同的解除
(一)承揽合同因一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
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例如,如前所述,在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时,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承揽人违反义务显然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时,则承揽合同因接触而终止。
承揽合同可否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愿而接触呢?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各国法上规定也不一致。《合同法》原则上承认定作人可以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并规定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法第28条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在合同成立生效后承揽工作完成前提出变更或者解除的请求。
(2)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不对承揽人为变更、解除通知的,不能发生变更、接触的效力。
(3)对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二)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协议而终止
承揽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而成立,也可以因双方的合意而解除。在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承揽合同也即因解除而终止。
(三)承揽合同的法定终止
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可因下列事由而终止:
1、承揽人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
2、定做人死亡,并且其继承人不需要该项工作。
因前述事由而终止合同时,如果承揽人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并且该部分工作对定作人或者定作人的继承人有用,则定作人或者其继承人应当验收承揽人已完成的工作部分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3、承揽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产。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强制性离婚需要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强制性离婚需要什么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在我国,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那么这两种离婚方式都需要什么条件呢?协议离婚的条件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诉讼离婚的条件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如果离婚需要的条件参照上述即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股东出资,股东出资的强制性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有以下几点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可以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但是必须符合三点要求: 第一,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 第二,首次出资额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3万元人民币; 第三,其余部分出资应在公司成立之日七3年内缴清,但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清(现已取消该规定)。 2、最低注册资本额:3万元人民币。同时应注意其他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证劵法、拍卖法等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现已取消该标准)。 3、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做为出资的才产外,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使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权利;其中,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出资程序: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风货币出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办理财产转移手续——验资并出具证明——报送公司登记申请。 5、责任: a、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额的,出必须足额缴纳外,对其他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b、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应首先由该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成立以后新加入的股东不承担该责任。 6、出资的表现形式是出资证明书,是要式证书。 7、公司成立以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可以强制性要求加班吗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强制性拆除违建有时间吗?
针对违法建筑强拆给予的期限一般是十五天,如果在政府拆迁部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违章建筑的所有人还没有积极的配合拆迁行为的,拆迁部门有权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性的拆除工作。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股东出资股票有没有强制性限制,要求股东出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有以下几点要求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可以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但是必须符合三点要求: 第一,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 第二,首次出资额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3万元人民币; 第三,其余部分出资应在公司成立之日七3年内缴清,但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清(现已取消该规定)。 2、最低注册资本额:3万元人民币。同时应注意其他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证劵法、拍卖法等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现已取消该标准)。 3、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做为出资的才产外,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使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权利;其中,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出资程序: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风货币出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办理财产转移手续——验资并出具证明——报送公司登记申请。 5、责任: a、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额的,出必须足额缴纳外,对其他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b、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应首先由该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成立以后新加入的股东不承担该责任。 6、出资的表现形式是出资证明书,是要式证书。 7、公司成立以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证据排除强制性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强制性的规则指的是对于非法获得的证据需要进行依法的排除,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能够采纳属于非法性质的证据来作为案件的判决依据。如果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涉及刑事犯罪的话,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强制性要求加班,我们不加怎么办?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对不加班劳动者罚款违法,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属于《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劳动者拒绝加班予以罚款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按没侵害一名劳动者权益100——500元处以罚款。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终止 > 承揽合同任意解除权强制性要求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