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买工伤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若贵司在员工遭受工伤事故时未为其购买相关保险,导致无法正常享受工伤赔偿,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代为承担赔偿责任,再向贵司进行追偿索回所垫付的款项。待贵司积极参保并补充缴纳应缴而未缴的工伤保险费以及滞纳金之后,工伤保险基金会与用人单位共同依法向受害员工支付后续所需的各项新产生费用。
值得强调的是,每位在职员工均享有被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权利,所需费用将由用人单位统一进行缴纳,而该类员工则无需独立负担任何与工伤保险相关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没买工伤保险工伤怎么办
在单位未投保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若有雇员遭受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或雇员应首先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程序,随后用人单位须依照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与标准,向雇员支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倘若用人单位决定补缴保费,那么其与工伤保险基金会共同承担雇员新产生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若尊贵公司未能依照法规为工伤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将首先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并有权依法对贵公司展开追偿事宜。然而,如果贵公司能够及时补充保险费用、参与投保 and完成缴纳,那么生育保险基金将会与贵公司共同分担后续各项费用。此举意味着,每一位企业内部员工都能通过享受工伤保险所带来的保障福利待遇,而这些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员工本人则无须自行垫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