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事故保险哪些不赔
当遭遇交通事故时,以下几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提供理赔服务:
首先,若事故造成的损失系因受害方故意为之,那么从其主观意识角度分析,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恶意特征,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驾驶人尚未获得驾驶资质或处于酗酒状态,导致事故发生;或是被保险机动车在失窃、抢劫期间发生事故,以及被保险人故意策划、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其赔偿限额之内先行对事故进行垫付处理,然而事后有权利向实际责任人追偿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高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到场
在高速公路等特定领域的交通事故中,保险机构可以豁免到达现场,并可在交通主管部门接管处理完毕后,方对相关受损车辆进行详尽的调查和定损评估。
在此过程当中,若机动车辆因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符合法定标准,则保险公司有责任依法向车主支付相应范围内的赔偿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遭受车祸事件时,若受害者有意而为、肇事司机未持有有效驾照或酒精检测超标、涉案车辆在失窃或遭抢劫期间发生意外、以及被保险人蓄意制造事故等情形,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在此类情况下,尽管保险公司可能会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以应对紧急状况,但其保留向实际责任方追索赔偿费用的权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