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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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法律上,养子女有继承权,他们与养父母形成了受法律约束的父母子女关系,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益。财产继承遵循特定顺序: 首先是配偶、子女和父母,若无则轮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第二顺位仅在无第一顺位时继承。
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一、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在法律层面上,养子女拥有继承权。养子或养女与养父母共同构建出了一段法律制度下明确定义的父母子女亲属关系。

然而,这并不是纯粹的想象,而是法律效力对这种身份认同产生了一致性的约束,使得养子女能够享受到如同亲身父母所生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权益。而财产的传承过程也是遵循特定顺序的: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具体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当继承权开始启动之后,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法参与其中;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出现来承接财产,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辅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养子女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合法领养的孩子有权继承其养父母的财产。

自养育行为确立之日起,被领养人与其养父母间便形成了实质意义上的法律拟制血脉联系,他们之间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几乎等同于父母和儿女之间的关系。

法定继承规则之中,子女被列为了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这其中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被领养而获得抚养权的子女以及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由此可知,被领养后的子女也有权像其他子女一样,以子女的立场成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并享有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我国法律层面来看,在收养制度下被收养的子女同样具备遗产的法定继承权。他们与养父母之间构成了相关法律所认可并且具有约束力的亲子关系,享有与亲生子女相似甚至相等的权益待遇。关于财产继承,必须遵守特殊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考虑的自然是配偶以及其子女及父母,如果没有上述人员存在,则可以递进到考虑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近亲属。在这种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将拥有优先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在前述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的前提下才能获得相应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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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第一款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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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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