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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二、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是什么
专利权终止的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期限届满导致的终止。
就发明专利而言,其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满20年后将自动终止;
同样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型的专利保护期也只能持续10年,超期后即被迫终止。
其次,未能按规定缴纳年度费用也是专利权被终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者,若专利权人为自愿放弃,也会导致专利权顺势终止。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中国现行《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指出,专利权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在有效期届满之前提前终止:首先是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年度费用;其次是专利权所有者以书面形式正式宣布放弃其所持有的专利权。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专利权在有效期限临近到期时提前终止,则应当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详细核查与登记,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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