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虚假合同算诈骗吗
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通过虚假、冒用他人名义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活动的,就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二、签订虚假合同的风险,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虚构并签署虚假合同不仅存在着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潜在危险,甚至可能直接导致整个合约的无效化。
在此情况下,合同诈骗罪便应运而生,这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其特征表现为行为人在签约或履行合同时,采用了虚假事实甚至故意对真相进行掩盖等欺骗手段来取得对方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的规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判定标准具体如下:
凡涉嫌以非法占有为动机,在签订、履行特定类型的合同时,通过欺瞒手段骗取另一方当事人的财务、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均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执行罚金;
若诈骗入们所所得财物数量巨大或情节恶劣程度更加严重的话,那么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而且还可能会面临并处罚金;
若是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至多十年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同时还可能需要执行罚金并且没收违法所得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体系之确立,倘若个人或团体采取欺骗手段,以假借、冒用他人信誉等方式来签署虚假合同,进而企图展开欺诈行动的行径,便可以确定这是一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犯罪行为。在此类情形下,犯罪者注重非法的占有利益,通过在签订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欺诈行为,从而达到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财务的目的。如果其所获取的财物总额数目超过了两万元人民币的法定界限,那么这类案件将被视为有必要而启动立案程序并展开诉讼活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