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16人
专家导读 举证责任原则是指涉案各方需承担证明自身立场的证据责任。不同于“谁主张,谁举证”,行政法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则要求对方承担证明责任,若其无法证明则承担不利后果。这种制度在行政法领域应用广泛,确保了公正和效率。简而言之,举证责任原则要求各方自证其立场,而“举证责任倒置”则是对此原则的特定应用,侧重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一、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举证责任原则通俗地看可被解释为一种易于非法律专业人员理解的机制。其基本含义在于,案件中涉案各方必须自行承担提供支持其立场的充分证据的责任;

然而,在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相对应的情况下,另有一种常常运用于行政法规则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谁主张谁举证适应刑事诉讼

1.在刑事诉讼领域,其法理结构与民事诉讼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并不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这一通常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2.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证明责任的划分及归属可以被明确表述为:控诉主体或特定的当事方负担着提供确凿证据来证实自身所论述情形事实的重任。若无法完成此项任务,那么其控诉、案件认定或者主张即有可能无法得到支持和认可,进而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举证责任原则乃指参与诉讼的各方应负有提出证明以支持各自立场的责任。相较于“谁主张,谁举证”的传统规则,行政法领域所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法则要求对方承担起提供证据的责任,倘若其未能成功证明相关事实,便须承受由此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这一制度在行政法领域得到了广泛运用,从而保证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高效性。简单来说,举证责任原则要求各诉讼方自行证明其立场,而“举证责任倒置”则是对该原则的特殊应用形式,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178****1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3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谁主张谁举证什么意思
谁主张谁举证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己收集证据的时候,可以由人民法院收集,但是人民法院在收集的时候,也要注意全面地、客观的审查证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谁主张谁举证什么意思
谁主张谁举证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己收集证据的时候,可以由人民法院收集,但是人民法院在收集的时候,也要注意全面地、客观的审查证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离婚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辩证
[律师回复]
1.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第
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
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
三,
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第
四,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第
五,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证人证人: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不同于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对证人的范围未作规定,但是根据最高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只接受自然人(公民)作为证人,不接受单位作为证人,即单位不能以单位名义提供证人证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5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认定离婚案件中谁主张举证谁主张
[律师回复]
1.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三,
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四,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

五,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2.证人证人: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如实地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不同于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对证人的范围未作规定,但是根据最高的司法解释,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中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只接受自然人(公民)作为证人,不接受单位作为证人,即单位不能以单位名义提供证人证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举证责任原则是指涉案各方需承担证明自身立场的证据责任。不同于“谁主张,谁举证”,行政法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则要求对方承担证明责任,若其无法证明则承担不利后果。这种制度在行政法领域应用广泛,确保了公正和效率。简而言之,举证责任原则要求各方自证其立场,而“举证责任倒置”则是对此原则的特定应用,侧重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请问劳动争议举证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吗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目前,在审判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的举证责任原则大致有两种意见:或是一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或是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不同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原则。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践,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它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双方主体是特定的,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二是劳动关系除了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所具有的平等性外,还具有隶属性、财产性、人身依附性的特征。由于劳动关系具有上述特征,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一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有失偏颇。
对因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之间的争议,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对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是一种隶属关系的争议,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同样,对因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拒绝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及防护用品等发生的争议,是一种由人身依附关系引起的争议,也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是因为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两者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类案件的主要证据,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职工的档案材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等材料均掌握在用人单位一方,而作为劳动者对这些证据是不可能有举证能力的。
因此,法院在审理具有隶属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应要求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作出决定的行为是合法的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没有拖欠工资、福利待遇等。若举证不能,则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败诉责任。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53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原则要求各方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提供充分证据。 原告需为诉讼请求和主张提供证据,被告则需为其反驳或抗辩提供依据。 第三人无论是否拥有独立主张权,亦需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若第三人无独立主张权但涉及实体责任,提出主张时亦需举证。 共同诉讼人亦应各自承担举证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物业费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
物业费纠纷处理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现代化小区,通常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管理与服务。业主与物业公司因费用分歧时,应首先尝试沟通协商。物业公司也应积极参与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污染环境侵权吗
[律师回复] 对于谁主张谁举证适用于污染环境侵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谁主张谁举证是否适用于环境污染侵权
一般认为上述规定是举证证明责任倒置的规定但是笔者认为:有的规定的内容不是举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且侵权责任法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的一些具体分析:
1.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证明责任的倒置,由制造同样产品的侵权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专利法)第61条第1款又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因为:在方法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中,根据侵权的一般构成要件原理,被侵权人应举证证明侵权人(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即侵权人的产品制造方法与其产品制造方法相同(等同理论)。但侵权人的产品制造方法往往他人(被侵权人)并不知悉,故法律规定由侵权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被侵权人的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是加害人的免责事由。为了使自己免责,加害人应提供证据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这一事实,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分配规则。故在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中并未实行举证证明责任的倒置。
3.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加害人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不属于举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理由同上面
第二种情况);但加害人就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这是举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因为: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是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但法律上规定由加害人就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实行了举证证明责任的倒置。
4.对上述
第四种情况侵权责任法进行了修改,须分为两种情况:

一,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86条),即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无过错,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证明自己无过错没有实际意义。

二,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侵权责任法》第85条),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须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样,就免除了被侵权人对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即其实行了举证证明责任的倒置。
5.上述
第五种情况因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而废止,《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就原规定中的受害人有过错来说,仅限制在受害人(被侵权人)的故意和重大过失两种情况,不包括轻(微)过失。
《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
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其与原来规定不一样,即使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受害人(被侵权人)也可以要求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进行赔偿。因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一旦举证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是对自己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属于谁主张谁举证,不属于举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
6.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产品的生产者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不属于举证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况。
7.上述
第七种情况因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而废止。《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现在只有确定具体的侵权行为人,其他人才免责,否则每个行为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对举证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不存在因果关系毫无意义。
8.上述
第八种情况因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而废止。《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事故侵权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应由患者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证明责任上,不实行举证证明责任的倒置。但《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机构须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此时免除了患者对医疗机构主观上具有过错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即其实行了举证证明责任的倒置。
《侵权责任法》第88条规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了举证证明责任的倒置,即侵权人须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这样,就免除了被侵权人举证证明侵权人主观上具有过错的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谁主张谁举证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