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
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
医疗机构是属地管理。
先申请县市区卫生局组织鉴定,如有异议,于两月内在申请省级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咨询费用怎么收取
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具体收费标准分别如下:
1.初次鉴定(市级或地区级鉴定):一次性收取22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2.后续鉴定(省级鉴定):需额外支付32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3.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基础费用在2500元至6000元人民币之间浮动。
4.对于医疗纠纷的鉴定,每次需收取43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5.对于伤残程度的评定,需收取7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6.对于精神状况的鉴定,每次需收取600元人民币/每个情形。
7.对于指纹鉴定,每次需收取800元人民币/每枚手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您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即医政科进行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该由属地政府实行统一管理。对于此类申请,县市区卫生局首先会负责组织开展鉴定工作。假如对鉴定结果存在疑义,可在两个月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再次提出鉴定申请。根据医疗事件的复杂程度与技术要求,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需要经过初次鉴定以及再次鉴定这两个程序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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