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在幼儿园磕伤留疤要赔偿多少钱
关于儿童在幼儿园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疤痕形成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参考以下规范标准执行:
首先是对造成轻度损害(即经过治疗痊愈后仍未能达到残疾程度)的情况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监护人在照顾期间的工资收入、以及交通和住宿费用等;
其次是对于造成严重伤残的情况进行赔偿,同样包括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工伤期间的工资收入、交通和住宿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其中,生活护理费用将根据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或生活部分无法自理这三种不同的状况,按比例支付相应的费用,其对应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孩子在幼儿园被抓伤严重
若幼儿在园内受到同龄小伙伴无意间所造成的伤害,幼儿园需负有侵权赔偿责任,但若幼儿园能有力证明其已竭尽全力履行教育职责并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反之,若幼儿在本园外遭受非本园教职工或学生所导致的意外伤害,则应由实际侵权者负担侵权责任。在此情况下,幼儿园如没有充分履行教育职责,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儿童在幼儿园遭受意外伤害并导致疤痕形成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参考以下规范标准执行:
首先是对造成轻度损害(即经过治疗痊愈后仍未能达到残疾程度)的情况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监护人在照顾期间的工资收入、以及交通和住宿费用等;
其次是对于造成严重伤残的情况进行赔偿,同样包括医疗费用、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工伤期间的工资收入、交通和住宿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其中,生活护理费用将根据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或生活部分无法自理这三种不同的状况,按比例支付相应的费用,其对应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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