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解除书最后交给谁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取保候审解禁书最终须交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启查收,从而保证其在接收到解禁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后,能够顺利前往银行领回属于自己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解除了会怎样
在取保候审状态得以解除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会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性的司法措施。
至于是否依法开庭进行审理,这取决于案情的具体发展与现实情况的综合考虑。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必要的时间和空间。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他们若最终被判定构成犯罪,那么在未来仍将面临着由法院作出判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取保候审解禁书最终须交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启查收,从而保证其在接收到解禁通知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后,能够顺利前往银行领回属于自己的取保候审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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