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向公众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中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合法利用职务便利而私自侵吞、盗窃等方式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犯罪标准的话,那就必须承受涉嫌职务侵占罪名带来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身边某些人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情况,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犯罪标准,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安排工作是否合规
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中,以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戚朋友谋取职位这一行为已被明确规定为违反职务法纪的范畴。
然而,此种行为是否达到了职务犯罪的程度,则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更为精确的判断与分析。例如,如果企业领导个人接受了亲戚朋友的贿赂或者由此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抑或是通过违反相关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来为其亲戚朋友安排工作,那么这些行为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职务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向公众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中的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合法利用职务便利而私自侵吞、盗窃等方式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犯罪标准的话,那就必须承受涉嫌职务侵占罪名带来的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身边某些人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情况,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犯罪标准,那么他们的行为无疑是构成了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