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开庭是什么结果
未取得保释等待审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起诉之际,因为符合一定条件而获取释放并等待作出裁判的过程。这一做法通常是基于该名疑犯没有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调查或者审判工作,同时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的考虑。当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慎研究和审查。在经过仔细评估之后,法庭将依法对该案件做出最终判决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因此,无论罪犯是否存在未获得保释等待审判的情况,都不会对法庭的公正是有所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请律师吗
关于是否应择聘律师的问题,取决于被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身的意愿与决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享有依法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而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须在第三日内通知被告有选择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对于那些已被依法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需要坚守以下几点规定:
其次,若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有所更改,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机构报告详细变更内容;
再次,在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同时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未取得保释等待审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起诉之际,因为符合一定条件而获取释放并等待作出裁判的过程。这一做法通常是基于该名疑犯没有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调查或者审判工作,同时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的考虑。当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审慎研究和审查。在经过仔细评估之后,法庭将依法对该案件做出最终判决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因此,无论罪犯是否存在未获得保释等待审判的情况,都不会对法庭的公正是有所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