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手段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或排除某项判决结果中的缓刑适用,然而,它作为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性措施,能够给司法机关提供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那便是嫌疑人有可能面临相对较轻的刑罚惩处并且在执行期间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当然,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决,而法院在做出判断时,将会综合考虑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悔过态度以及再次犯罪的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他们满足了特定的条件(例如真诚悔过、没有前科记录、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等等),那么就有资格获得缓刑的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检察院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吗
在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律师具有会见当事人的法定权力。依照现行法规,辩护律师有权利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见面及通信交流。
同时,其他辩护人若获得了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样享有此项权利。辩护律师只需持有其合法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公函,便可请求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在此情况下,看守所应尽快为辩护律师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在法律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手段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或排除某项判决结果中的缓刑适用,然而,它作为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性措施,能够给司法机关提供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那便是嫌疑人有可能面临相对较轻的刑罚惩处并且在执行期间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当然,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决,而法院在做出判断时,将会综合考虑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被告人的悔过态度以及再次犯罪的风险等多方面因素。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他们满足了特定的条件(例如真诚悔过、没有前科记录、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等等),那么就有资格获得缓刑的宣告。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