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受贿罪金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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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认定参照贪污罪标准,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级。涉案金额及相关情节决定量刑档次,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可能伴随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实际和证据由法院裁决。若涉案金额极大且后果特别严重,可能面临死刑缓期执行。
共同受贿罪金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共同受贿罪金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如何衡量,我们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贪污罪部分的法律条款。依照现行法条,贪污罪的量刑幅度依据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相关情节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三个层级。而共同受贿罪作为与贪污罪关系密切且性质相似的罪行,其对涉案金额的认定也应参照类似情形的贪污罪。换言之,若在共同受贿的过程中,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刑法》中的“数额较大”标准,同时又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便可能被判定处于贪污罪的第一档,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的刑事处罚。若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至“数额巨大”,或者出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就可能被判定处于第二档,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而当涉案金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出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则可能被判定处于第三档,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最重处罚。当然,具体的涉案金额标准和情节严重程度的判定,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依法裁决。若共同受贿的涉案金额虽然较大,但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可能无法构成贪污罪,或者将适用其他罪名进行定罪量刑。而若共同受贿的涉案金额极为庞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在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总而言之,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认定标准应参照贪污罪的相关规定,而具体的涉案金额标准和情节严重程度的判定,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共同受贿罪中主从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辨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与从犯的几种方法:

1.在事先进行过预谋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率先提出犯罪意图之人往往被视为共同犯罪的主导者或主犯;反之,凡是仅仅是附和他人观点,表示赞同者则通常属于协助者或从犯。

2.对于事先商量好的共同犯罪活动来说,那些策划、筹划并指挥相关犯罪活动的人通常被认定为主犯;相反,那些被动地接受任务,听从指挥的人则常常被视为从犯。

3.从参与共同犯罪的力度来看,主犯的实际行动通常表现出更大的力度、更为残忍的手段以及更为娴熟的技巧;相比之下,从犯的实际行动力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方面显得不够熟练。

4.如果某个人多次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或者全程参与了所有的共同犯罪活动,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

然而,如果某人只是初次参与共同犯罪,或者参与的次数比其他犯罪分子要少,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如何衡量,我们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贪污罪部分的法律条款。依照现行法条,贪污罪的量刑幅度依据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相关情节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三个层级。而共同受贿罪作为与贪污罪关系密切且性质相似的罪行,其对涉案金额的认定也应参照类似情形的贪污罪。换言之,若在共同受贿的过程中,涉案金额已经超过了《刑法》中的“数额较大”标准,同时又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那么便可能被判定处于贪污罪的第一档,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的刑事处罚。若涉案金额进一步扩大至“数额巨大”,或者出现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就可能被判定处于第二档,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而当涉案金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出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时,则可能被判定处于第三档,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的最重处罚。当然,具体的涉案金额标准和情节严重程度的判定,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由法院进行依法裁决。若共同受贿的涉案金额虽然较大,但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可能无法构成贪污罪,或者将适用其他罪名进行定罪量刑。而若共同受贿的涉案金额极为庞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在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总而言之,共同受贿罪的涉案金额认定标准应参照贪污罪的相关规定,而具体的涉案金额标准和情节严重程度的判定,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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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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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罪的从犯怎么认定?
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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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个人受贿数额的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单位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相关知识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罪追究刑事责任。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罪追究刑事责任。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从本罪犯罪客体可知,刑法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保持廉洁。不是经济犯罪。
共同受贿罪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罪的量刑和罪的一样,数额的认定根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数额的认定:根据《》第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受贿数额是怎么认定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的量刑标准: 1、个人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恶劣;行为人既贪赃又枉法;行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后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罪证,拒不坦白退赃;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索贿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没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没有给国家或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坦白交待事实经过,并退了赃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现等。 5、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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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受贿罪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的受贿罪应当根据是否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然后从事受贿行为来认定。而根据《刑法》当中关于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受贿的,也是需要按照受贿罪的共同犯罪行为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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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朋友在政府工作,算个小官,平时有不少人和他来往,也收了不少钱,但是最近被抓了,朋友就说他收的钱少,不能算受贿,那受贿金额认定呢
[律师回复]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
第六条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以上就是对受贿金额认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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