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还要继续住还用续签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57人
专家导读 当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应及时续签以明确权益。未及时续约可能导致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若租客继续使用租赁物而房东无异议,原合同可能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非确定性。依据法律规定,需明确续租行动以维护各自权益。
租房合同到期还要继续住还用续签合同吗

一、租房合同到期还要继续住还用续签合同

在现有租约到期并需要进行续租的情形下,有必要重新签署租赁合同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若在此情况下未能及时续签新合同,则将被视为已经订立了一份非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租期届满后,承租方如仍需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而出租方未对此表示异议,那么原先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应继续具有效力,但此时的租赁期限将被认定为非固定期限。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房合同到期后,房客不缴房租,我可以收回房子吗

若面临承租人违反租赁条款的情况而无法强制收回房屋,身为房主应严格依照与承租人先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所列明之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租金同时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房主可首先尝试与其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力图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妥善化解争端,规避可能引发的紧张关系;

然而若经多次协调仍未取得理想结果,房主亦有权依法向法庭递交诉讼申请,旨在请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尽之租金以及应对违约行为所需承担之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现有租约到期并需要进行续租的情形下,有必要重新签署租赁合同以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关系。若在此情况下未能及时续签新合同,则将被视为已经订立了一份非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租期届满后,承租方如仍需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而出租方未对此表示异议,那么原先的租赁合同原则上应继续具有效力,但此时的租赁期限将被认定为非固定期限。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房合同到期还要继续住还用续签合同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4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8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7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租赁原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
如果不想再继续续签合同,不愿续签的那一方应当提前向对方告知并约定后续交接事宜。如果还想继续续约,则双方应当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即使原条款与新条款变化并不是太大。这样也有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申请得到公租房后,结婚,但是丈夫有房,还能继续租住公租房吗
[律师回复] 婚前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租房,在结婚后没有其他住房的,是可以继续住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提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扩展资料:《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8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租房续租合同还用去中介签吗?
不用,租客跟房东续签即可。《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租房合同续租要签订新合同吗?
租房合同续租可以签订新合同也可以不签订新合同,这是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共同决定的。如果是不签订新合同的话,原来的合同依然有效的,签订新合同的话也要约定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租金给付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给云南省高级人民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三、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起诉时效期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起诉时效期间问题解答如下,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租金给付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给云南省高级人民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三、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租房住五年后能续租吗?
公租房以五年为一个期限,也就是说最长可租五年,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业主租住满五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购自住。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期租金给付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最高人民给云南省高级人民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三、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法院已将房子拍卖,我能在拍卖后继续住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院已将房子拍卖,我能在拍卖后继续住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司法拍卖,即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
关于“司法拍卖房”,目前多数城市的做法是遵守法律规定,不予限购。同时需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上的每一个条款,尤其是备注条款,通过这些条款,购房者可以了解是否限购及是否有房产证等;最重要的是,可以知道该房产是否有签订租约,是否欠缴其他税费等;
物权法规定,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司法拍卖房屋所有权自裁定送达买家时转移,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产权过户协助执行单位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
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租房合同到期还要继续住还用续签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