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离婚之诉中,男方擅自实施了恶意转移财产的违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依法享有的权益,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在婚姻解除以及共同财产的划分过程中,法庭有可能对男方采取更严格的处分措施,例如减少其应得的股权比例或直接不予分配。
如果您在未提起诉讼或已经处于诉讼过程中的情况下,发现另一半正在试图隐藏、转移或藏匿共同财产,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相关财产进行资产保全。
如果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您又意外发现了先前另一半隐藏、转移财产的证据,那么同样有权向法院提起申诉,重新要求对此前的共同财产做进一步的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男方打的欠条有效吗
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所立下的欠条,在完成离婚程序之后依然具备有效性。实际上,欠条作为借款的重要纪要及证明文件,从理论层面来讲,它本质上可以视作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只要能够明确证实欠条为真实存在,那么通常情况下都是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因此,在这种前提条件下,欠条应被视为具有效力。
《民法典》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若在离婚之诉中,男方擅自实施了恶意转移财产的违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依法享有的权益,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在婚姻解除以及共同财产的划分过程中,法庭有可能对男方采取更严格的处分措施,例如减少其应得的股权比例或直接不予分配。
如果您在未提起诉讼或已经处于诉讼过程中的情况下,发现另一半正在试图隐藏、转移或藏匿共同财产,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相关财产进行资产保全。
如果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您又意外发现了先前另一半隐藏、转移财产的证据,那么同样有权向法院提起申诉,重新要求对此前的共同财产做进一步的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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