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争议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双方关于财产损失赔偿事宜存在争议时,公民有权依据法定程序选择通过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来解决问题,亦或是直截了当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过程中,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公正调解,各方未能达成共识或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合法生效程序后仍被任意一方拒不履行、损害另一方权益,那么受侵害方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切实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中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侵占罪的判定通常需符合以下四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其一,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应当存在着故意非法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恶意意图;其二,该行为人需要掌握对事故发生地所遗留财物的控制权限或者治理职责;其三,被侵占的物体应当与交通事故紧密相关,且在事故发生后处于无人照料或者失去控制的状态;其四,行为人需要采取隐匿、转移等手段,将上述财物实质性地据为己有。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双方关于财产损失赔偿事宜存在争议时,公民有权依据法定程序选择通过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来解决问题,亦或是直截了当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过程中,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公正调解,各方未能达成共识或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合法生效程序后仍被任意一方拒不履行、损害另一方权益,那么受侵害方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切实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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