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针对孕妇在妊娠期提出离婚请求,男方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并未设有明文的具体金额限制。
然而,通常而言,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系综合考虑以下三项因素而确定:
①未成年子女实际所需的生活开支;
②夫妻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
以及③当地社会普遍认可的生活水平标准。
具体的计算方式则视收入来源情况予以区分:
1、如夫或妻一方拥有稳定的薪金收入,则抚养费用的大致范畴可依照该方每月总收入的20%-30%进行估算。
若需同时负担两名以上子女的养育责任,相应的抚养比例可以酌情调高,但须遵循上限不可突破月收入额50%的原则。
2、对于无法确定明确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可据当年总收入或与之类似的同行业年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测算。
3、对于存在特别情形的家庭,例如无正常经济收入或失踪等,抚养费用的数额可在原有基础上适量增加或适度下调。
4、父母任意一方若无经济收入或处于失联状态,则其所持有的财物可作为代偿抚养费用的代替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怀孕期间离婚谁吃亏
在怀孕期间,法律允许夫妻进行离婚事宜。关于离婚问题的处理方式,夫妻双方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面,若妻子认为协商不再可能,她亦有权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依法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女方提出离婚外,男方通常不得自行主动提出离婚之诉求。当选择以协议离婚为主线时,夫妻双方需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涉及到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育等多方面问题的妥善处置,之后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便可圆满解决离婚问题。若是选择采取诉讼离婚方法的夫妇,若在双方沟通中无法取得明确结果,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启动诉讼程序离婚。在此过程中,原告方当事人(即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书及起诉书向法院提交申请,以便立案审理该离婚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针对孕妇在妊娠期提出离婚请求,男方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用并未设有明文的具体金额限制。
然而,通常而言,子女抚养费用的数额系综合考虑以下三项因素而确定:
①未成年子女实际所需的生活开支;
②夫妻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
以及③当地社会普遍认可的生活水平标准。
具体的计算方式则视收入来源情况予以区分:
1、如夫或妻一方拥有稳定的薪金收入,则抚养费用的大致范畴可依照该方每月总收入的20%-30%进行估算。
若需同时负担两名以上子女的养育责任,相应的抚养比例可以酌情调高,但须遵循上限不可突破月收入额50%的原则。
2、对于无法确定明确收入的家庭,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可据当年总收入或与之类似的同行业年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测算。
3、对于存在特别情形的家庭,例如无正常经济收入或失踪等,抚养费用的数额可在原有基础上适量增加或适度下调。
4、父母任意一方若无经济收入或处于失联状态,则其所持有的财物可作为代偿抚养费用的代替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