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开庭时,法院是否会当庭宣判结果
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经由人民法院全面深入的审查,并在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起诉书进行细致比对之后,倘若案情确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存在,则应当决定启动法庭审判程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告人审慎考虑自行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或者案件各项关键证据无明显争议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在当日宣布审判结果的。
但若案件争议较为复杂,且情节严重,法院基本上不会在审判当天做出判决。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检察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全证据的请求,那么案件的审判时间也可能因此而延长,司法程序也可能面临更多变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经由人民法院全面深入的审查,并在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起诉书进行细致比对之后,倘若案情确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存在,则应当决定启动法庭审判程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告人审慎考虑自行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或者案件各项关键证据无明显争议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在当日宣布审判结果的。
但若案件争议较为复杂,且情节严重,法院基本上不会在审判当天做出判决。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检察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全证据的请求,那么案件的审判时间也可能因此而延长,司法程序也可能面临更多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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