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具体包括哪些
消费者有权利向其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寻求援助和投诉受理,同样地,也可以选择向引起问题的责任人所在区域的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
当消费者协会接收到消费者的投诉请求时,他们会将相关信息迅速地转交给被投诉的机构,并向该机构施加压力,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针对问题给出有效的回应和具体的解决方案;
若情况较为严重或者需要更高层次的干预,消费者协会还会转而寻求有关行政部门的协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消费者权益第九条是什么
(1)安全保障的权利;
(2)了解真实情况或事实真相的权力;
(3)自主做出购买决策的权力;
(4)公正合理的货物买卖权利;
(5)依法寻求赔偿或补偿的权利;
(6)寻求教育培训或知识获取的权利;
(7)依照法律法规成立社团的权利;
(8)维护个人尊严和形象的权利;
(9)对市场经营和产品品质进行监督评价的权利。所谓的“消费者权益”,是鉴于社会及经济发展的特定条件所赋予商品的最终使用者享有的福利权。自1983年起,每逢3月15日这一天,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办大型活动,旨在广泛宣传并强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消费者有权利向其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寻求援助和投诉受理,同样地,也可以选择向引起问题的责任人所在区域的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
当消费者协会接收到消费者的投诉请求时,他们会将相关信息迅速地转交给被投诉的机构,并向该机构施加压力,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针对问题给出有效的回应和具体的解决方案;
若情况较为严重或者需要更高层次的干预,消费者协会还会转而寻求有关行政部门的协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理,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