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医药费是自己垫付还是单位出钱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
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二、工伤医药费由谁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该费用应由所在用人单位进行支付。薪资方面,休养时期的发放标准将依据个人过去12个月份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若是在该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相应的医疗费用则有公司负担。当员工因工作遭遇意外事故或罹患职业病,导致不得不停止工作进行工伤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限中,其原来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依旧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度的形式进行支付给当事人。而关于工伤产生的包括医疗在内的各项费用,均有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如果达到鉴定等级十级及以上,该部分费用则由当地社保中心承担,然而由于用人单位并未为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因此这部分费用便需由公司全部承担)。
此外,对于工伤休息时间段内的薪资问题,同样会照常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
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承担责任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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