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丧葬费发放通常需要多久
关于丧葬费用申领的时间方面,我国无明文规定。
我们的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若是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不幸离世,他们的家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
若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由于疾病致使失去劳动能力或是其他非工作原因导致丧失劳动力,同样可以领取疾病津贴。
所有上述费用均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以下是领取丧葬费用的操作步骤:
1.请携带户口簿、逝者身份证以及医保两证一卡(需要妥善处理全部消费,将卡片提交后将不再返还),以及火化大厅开具的三份收款收据前往逝者的原用人单位申请调取档案。
如果逝者的档案未在原用人单位,原单位将会根据您提供的资料为您办理一份绿色调档证,同时,他们会保留这三份收款收据中的一份。
2.持有绿色调档证前往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局(部门)的档案室调阅个人档案。
如果是由子女代为办理调档手续,则需先征得逝者配偶的授权,方可办理。
在此过程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您将逝者的户籍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件交付给档案室。
3.携带逝者的火化证书、盖章确认的收据、个人档案以及身份证前往社会保险机构专门负责丧葬事宜的办公室进行一次性丧葬补贴的结算。
4.办理此事的工作人员会在四份表格上亲笔签名,然后前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的结算处经过核准后再次签字,最后回到之前签名的地点恳请部门主管领导再给予一次签名。
5.办理结束之后,请将个人档案送回劳动部门,待档案归还后,请档案部门在四份表格上加盖圆形印章,如此便会形成三个个人签名和一个圆形印章。
其中一份将放在档案之中保存,剩余的三份将会被送往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6.工作人员将告知您,在办理完毕后的一段时间内,所有的丧葬费用都将直接汇入逝者的工资卡中(注意:
死者生前的薪资正常发放)。
领取丧葬费的期限为一年:
1.请向社保局提供死亡证明等必要档,经过社保局审核通过后,这些资金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符合相关要求者将由社保机构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出具体的抚恤金和丧葬费金额。
2.社保机构在审批完成后,将会把相关的款项转交给逝者的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收到社保支付的金额后,会及时通知继承人前来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丧葬费发放时间多久
关于安葬费何时能够领取到手,具体情况各地区不尽相同。一般而言,由社会保险公司负责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会提前告知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之后约莫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所有丧葬费将会汇入逝者生前所使用的工资账户之内。丧葬费,即专门为职工因公殉职或者因为因公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退休以后去世时处理丧葬事务所需的一次性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关于丧葬费用申领的时间方面,我国无明文规定。
我们的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若是因为疾病或意外事故不幸离世,他们的家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
若在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际,由于疾病致使失去劳动能力或是其他非工作原因导致丧失劳动力,同样可以领取疾病津贴。
所有上述费用均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以下是领取丧葬费用的操作步骤:
1.请携带户口簿、逝者身份证以及医保两证一卡(需要妥善处理全部消费,将卡片提交后将不再返还),以及火化大厅开具的三份收款收据前往逝者的原用人单位申请调取档案。
如果逝者的档案未在原用人单位,原单位将会根据您提供的资料为您办理一份绿色调档证,同时,他们会保留这三份收款收据中的一份。
2.持有绿色调档证前往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局(部门)的档案室调阅个人档案。
如果是由子女代为办理调档手续,则需先征得逝者配偶的授权,方可办理。
在此过程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可能会要求您将逝者的户籍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件交付给档案室。
3.携带逝者的火化证书、盖章确认的收据、个人档案以及身份证前往社会保险机构专门负责丧葬事宜的办公室进行一次性丧葬补贴的结算。
4.办理此事的工作人员会在四份表格上亲笔签名,然后前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的结算处经过核准后再次签字,最后回到之前签名的地点恳请部门主管领导再给予一次签名。
5.办理结束之后,请将个人档案送回劳动部门,待档案归还后,请档案部门在四份表格上加盖圆形印章,如此便会形成三个个人签名和一个圆形印章。
其中一份将放在档案之中保存,剩余的三份将会被送往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6.工作人员将告知您,在办理完毕后的一段时间内,所有的丧葬费用都将直接汇入逝者的工资卡中(注意:
死者生前的薪资正常发放)。
领取丧葬费的期限为一年:
1.请向社保局提供死亡证明等必要档,经过社保局审核通过后,这些资金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符合相关要求者将由社保机构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出具体的抚恤金和丧葬费金额。
2.社保机构在审批完成后,将会把相关的款项转交给逝者的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收到社保支付的金额后,会及时通知继承人前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