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拆除后是否有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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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小产权房在征地拆迁中的赔偿权利取决于法律认定。合法建筑及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将得到相应补偿;反之,非法建筑且超期的临时建筑则不在补偿之列。这明确了法律程序在确定赔偿权益中的关键作用。
小产权房拆除后是否有补偿

一、小产权房拆除后是否有补偿

关于小产权房在征地拆迁中所享有的赔偿权利问题,必须首先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明确的认定。

对于被判定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对于那些被定性为非法建筑且已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则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小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

如若认定某小产权房系合法途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所建,那么,当对其进行拆除之时,理应以所在地域当前房屋所具有之市场价值为基准,制定相应赔偿金额,并且必须赔偿迁移安置所需之相关费用。而对于未经政府审批程序批准修建的小产权房,因其涉及到非法建设问题,因此在拆迁时不会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国家进行土地征用时,应当确保给与被征用人公正且合理的赔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在原有的生活水平基础上不会有所下降,同时也要保证他们的长期生计得到妥善的安排。

此外,在占用土地时,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且全额地支付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款及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关于小产权房在征地拆迁中所享有的赔偿权利问题,必须首先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明确的认定。

对于被判定为合法建筑以及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然而,对于那些被定性为非法建筑且已超出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则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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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不同。这直接涉及到民生问题。因此,应该把握几个原则:
一是要有“规划”。
要谈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当然首先必须要有规划,这里的“规划”是指《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没有规划,就谈不上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更谈不上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在有规划这个问题上,要注重详细规划,因为详细规划规定得更为翔实具体,更容易掌握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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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规划”要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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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正确把握“能否消除影响”这个关键。
认定通过改正措施后能否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关键。在有规划和规划合法的基础上,要把握两点:违法建筑违反了规划的“硬性规
定”(也可称之为“强制性规定”),它的存在使规划的硬性规定不能得以顺利实现,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违法建筑的存在使合法的规划建设方案不能得以顺利
实施,可认定为无法消除影响。凡是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违法建筑,一般可以认定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给予罚款处罚。当然,每个违法建筑
都有其特殊性,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罚款的数额。《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单独适用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5%到10%),一个是并处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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