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定为取保候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规定,为了确定被宣布实施取保候审之人所必须满足的特定条件,我们有必要进行详细阐述。
具体而言,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又或者由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亦或是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这些人便具备了被宣布实施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如何判定为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首先,针对随意殴打他人,侵犯社会秩序的行为,以下几种情况皆应予以高度关注并立案查究:
2、引发了其他人癫痫发作、自杀等严重不良后果的;
3、数次无端殴打他人,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
4、携带凶器进行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
5、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实施随意殴打,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其次,对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侵犯社会秩序的行为,同样需要关注以下几种情况:
1、多次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2、携带凶器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
3、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者、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4、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最后,对于强行索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侵犯社会秩序的行为,也需要关注以下几种情况:
1、强行索取公私财产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价值达到2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强行索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
3、引发了其他人癫痫发作、自杀等严重不良后果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规定,为了确定被宣布实施取保候审之人所必须满足的特定条件,我们有必要进行详细阐述。
具体而言,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又或者由于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亦或是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这些人便具备了被宣布实施取保候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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