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抓到了吗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格的强制性手段,常在针对那些被怀疑存在犯罪行为的个体时实施。
具体来说,根据该法律的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在面临特殊环境或条件时,有权对涉案人员进行先行拘留。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正在筹备犯罪活动、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的;
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其犯罪行为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状态的;
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身份尚未明确的;
因此,当某位人士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时,这就意味着他们很可能已经被正式逮捕了。
然而,拘留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定罪,而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还需经过更为深入的调查、审查以及由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是触犯刑法吗
刑事拘留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而非最终的惩罚性举措。因此,仅仅依据警方实施的刑事拘留,并不足以断定涉案者为罪犯。关于公安机关依律进行的刑事拘留以及其后续执行,拘留的具体时限乃是由法律法规分别设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法定期间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司法流程所耗费时间的总和所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格的强制性手段,常在针对那些被怀疑存在犯罪行为的个体时实施。
具体来说,根据该法律的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在面临特殊环境或条件时,有权对涉案人员进行先行拘留。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正在筹备犯罪活动、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的;
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其犯罪行为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状态的;
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身份尚未明确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因此,当某位人士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时,这就意味着他们很可能已经被正式逮捕了。
然而,拘留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定罪,而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还需经过更为深入的调查、审查以及由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