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当场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指出,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后,并未触犯任何相关法规,且遵守了相关规定的话,那么他们是有权在取保候审期终止之时,凭借解除了该项措施的通知书或者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书函,前往银行领取属于自己的保证金。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证金的退还并不一定要当事人当面交付给他们,只是需要遵循法律上的规定和具体流程,等到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就可以直接去银行领取。
因此,并没有硬性规定告知取保候审保证金必须要在当场交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由谁决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立,主要依据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案件的具体性质而定,通常情况下,其最低起算金额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
同时,这笔保证金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切实遵循并履行了相关法律条款后,才能够如数退还。只有如此,这笔债务才能真正具有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指出,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后,并未触犯任何相关法规,且遵守了相关规定的话,那么他们是有权在取保候审期终止之时,凭借解除了该项措施的通知书或者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书函,前往银行领取属于自己的保证金。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证金的退还并不一定要当事人当面交付给他们,只是需要遵循法律上的规定和具体流程,等到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就可以直接去银行领取。
因此,并没有硬性规定告知取保候审保证金必须要在当场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