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驻之法庭在审理事实清晰明了、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以及争议较小的简略民事案件时,可采用简便的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若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并同意采取此种方式,欠债未偿的此类案件亦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
在实践中,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所属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较小的涉及金钱支付的民事案件,若标价低于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年薪的50%,则依法可适用快速的诉讼流程,实行一审终审。
然而,若标价超出该标准但仍在两倍以内,当事人双方亦可协商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因此,若欠款金额恰好符合小额诉讼的条件,同样可以适用这一便捷的诉讼程序。
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场宣布判决结果。
综合以上分析,欠债未偿的诉讼案件既可适用简易程序,也可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具体应选用何种程序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约定来决定。
若案件满足上述任一程序的适用条件,且当事人无特殊约定,法院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适用相应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二、欠钱不还诉前调解真的没必要吗
实际上,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决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调解程序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假设在开庭审理之前,双方都表达了愿意接受调解解决争议的想法,那么法院就有权直接安排调解事宜,若成功实现调解,则可以获得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无需经过正式的庭审环节。
然而,若是调解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法庭依然会按照既定流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或者法庭辩论终结之后,但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只要双方当事人再次表达出愿意接受调解的意愿,仍然有机会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法庭将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驻之法庭在审理事实清晰明了、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以及争议较小的简略民事案件时,可采用简便的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若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并同意采取此种方式,欠债未偿的此类案件亦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
在实践中,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所属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较小的涉及金钱支付的民事案件,若标价低于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年薪的50%,则依法可适用快速的诉讼流程,实行一审终审。
然而,若标价超出该标准但仍在两倍以内,当事人双方亦可协商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因此,若欠款金额恰好符合小额诉讼的条件,同样可以适用这一便捷的诉讼程序。
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场宣布判决结果。
综合以上分析,欠债未偿的诉讼案件既可适用简易程序,也可选择小额诉讼程序,具体应选用何种程序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约定来决定。
若案件满足上述任一程序的适用条件,且当事人无特殊约定,法院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适用相应的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