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可以移送哪里
刑事拘留制度,作为我国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暂时性强制措施,具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
执行该行为之后,相关案件将被移交至与其案件性质相对应的检察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对于经过公安机关全面细致审理后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保证犯罪事实清晰明确、定罪所需的证据确实、充足,并需要书写一份详细完整的起诉意见书,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等待其审查决定。
在人民检察院方面,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材料,应有其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查决定的义务,对于涉及重大及复杂案件的,可给予半个月的合理延期。
如果经由人民检察院谨慎评估,认定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已得到充分的调查和审查,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则应做出相应的起诉决定,依照既定的审判管辖权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可保释吗
在涉及刑事犯罪的领域中,触犯法律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然而这必须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自适用某项附加刑的惩罚;
其二,在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他们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致引发对社会安全的潜在威胁;
第三,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也需要考虑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制度,作为我国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暂时性强制措施,具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
执行该行为之后,相关案件将被移交至与其案件性质相对应的检察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对于经过公安机关全面细致审理后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保证犯罪事实清晰明确、定罪所需的证据确实、充足,并需要书写一份详细完整的起诉意见书,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等待其审查决定。
在人民检察院方面,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材料,应有其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查决定的义务,对于涉及重大及复杂案件的,可给予半个月的合理延期。
如果经由人民检察院谨慎评估,认定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事实已得到充分的调查和审查,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则应做出相应的起诉决定,依照既定的审判管辖权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