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刑事拘留程序之后,若侦查机构收集到了充足的关键证据,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暂时性且具有权威性的法律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合规、有效地运行。
在此过程中,侦查机构将会持续对案件展开深入侦查工作,一旦确认犯罪事实清楚明了,相关证据扎实可靠,便拥有充分的权力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若刑事拘留的当事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她便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当中,无论是侦查、起诉还是审判等环节,对于那些虽然涉及刑事犯罪但却没有被正式拘禁的被告人,为了预防他们逃避相关调查、检察起诉以及审判的过程,将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且依照规定出具保证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听候法律的召唤。
如果涉及以下四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若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管制或者拘役的同时,还需被独立适用附加刑;
(2)或者被判定的刑期较长,尽管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重大社会风险;
(3)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年轻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出现重大危害性;
(4)若是羁押期限已满、案子仍未审理结束,急需进行取保候审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当事人的取保候审请求。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三、刑事拘留可以会见几个律师
在刑事拘留阶段,每位犯罪嫌疑人可委派一至两位律师作为辩护人。这些律师均有资格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会见权乃是犯罪嫌疑人应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律师通过会见过程,得以深入了解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及援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然而,会见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以及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域、各类事例的实际情况各异,可能会对律师会见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总体而言,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派不超过两名律师进行会见。
经过刑事拘留程序之后,若侦查机构收集到了充足的关键证据,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暂时性且具有权威性的法律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合规、有效地运行。在此过程中,侦查机构将会持续对案件展开深入侦查工作,一旦确认犯罪事实清楚明了,相关证据扎实可靠,便拥有充分的权力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