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交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按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缴费年限达不到按月享受退休待遇规定,又不能廷长缴费的,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手续后中断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十四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指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多少钱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所涉及的具体费用额,主要取决于参保人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以及各地区依据自身情况所制定的相应政策。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两个关键因素进行详细的说明与解析:
首先,缴费档次方面,自2023年份1月份开始,甘肃省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已被调整为共计14个级别,由原先的低至高依次为300元人民币、500元人民币、700元人民币、900元人民币、1100元人民币、1300元人民币、1500元人民币、1700元人民币、1900元人民币、2100元人民币、2300元人民币、2500元人民币及最高级别的5000元人民币等;
其次,关于各个地区的政策,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区别,这样的差异也反映在具体实施的政策层面上,如以山西省为例,其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则采用了分级的形式,共分为五档,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200元人民币、300元人民币、400元人民币、500元人民币和最高的5000元人民币,且在此过程中,对于个人所承担的缴费部分,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支持。因此,若欲明确补缴养老保险所需支付的初选费用总额,建议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局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最为精确的确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按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缴费年限达不到按月享受退休待遇规定,又不能廷长缴费的,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手续后中断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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