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契约合法吗
合法,契约等于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了契约就等于签订了合同,房屋买卖契约就生效了。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
协议是有效的,对方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房款,对方有权要求自己履行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因此,虽然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但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是属于对方的,而非属于自己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契税由谁承担
在房地产交易中,契税通常规定由买方负责支付。
第一,契税可理解为当不动产物权(如土地和建筑物所有权)进行转移变更时,对于当事人签署之契约按照物资产值的特定比例以一次性税费方式向新的业主(即产权承受者)收取。契税的适宜税率范围介于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之间。
其次,契税的具体计算基础如下:
(1)当涉及土地使用权或其处置转让、房屋买卖等情况时,契税的计税基数应根据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合约约定成交价格来确定,其中包含了应交付给对方的货币价值及实物数量、其他经济权益对应的定价等;
(2)若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换或者房屋转换时,契税应当按照相互间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房屋售价之差额作为计税依据;
(3)当涉及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房屋赠予以及其他没有明确定价且不涉及有价动产和不动产权属行为之时,税务机关会参考市场上土地使用权售卖、房屋买卖的合理价格,并以此为基准来核定适合的契税计税价格。
《契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合法,契约等于是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了契约就等于签订了合同,房屋买卖契约就生效了。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信誉。
协议是有效的,对方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房款,对方有权要求自己履行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因此,虽然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但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是属于对方的,而非属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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