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十年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如果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十年后分割房产计算公式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之房产归属处理,其具体计算方式应包含:
首先,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须承担偿清剩余银行贷款及相关利息的义务,并且需支付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款项。此项补偿款的进位算法为:即以两者的房屋增值部分减去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后所得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为准。
其次,同样须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须承担偿清剩余银行贷款及相关利息的义务,并且需要支付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款项。此时,补偿款的计算方法为:即将该套房产的现有价值减去尚未清还的银行按揭贷款后所得到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为标准,而何为“现有价值”则既可由权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得出,也可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共识后最终确认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涉及到共同所有的房产事宜,那么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的房产分配问题,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房产分配协议;如遇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则将由法院进行裁决。在此类情况下,多数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进行房产平分处理,但同时亦会依据涉案房产的特定状况以及考虑到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考量来调整分割比例。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利与权益等方面,都应对其予以法律层面的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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