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荒地征收补偿政策规定
具体规定是: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农村荒地征收多少钱一亩
1.关于耕地之征收补偿事宜,旱田每亩平均约为5.3万元,水田每亩的平均值则在9万元左右,而菜田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高达15万元。
2.在涉及到基本农田的征收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旱田每亩平均补偿5.8万元,水田每亩平均值在9.9万元上下,同时,菜田每亩平均补偿金额也维持在15.6万元的水平。
3.对于林地及其它类型农用地的征收,每亩的平均补偿金额为13.8万元。此项数据引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即对土地进行征收时需提供公平且合理的补偿,以确保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能够维持原先的生活水准,并且在长期内拥有安稳的生产活命线。
此外,征收土地还应依法按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包括农村村民宅基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在内的所有财产以及青苗补偿费用,同时还需要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关于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用之标准,具体数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制度化的公开区域综合地价予以明确。
在制定该区域综合地价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等,同时,还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相关公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具体规定是: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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