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无缘无故拖欠工资怎么办
1.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投诉或者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3.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无缘无故开除员工违反劳动法吗
公司不得擅自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这种自作主张的做法极其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严重侵犯。在众多情况下,此种严重违纪行为不仅有悖于公正原则,而且需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和社会舆论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可以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投诉或者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3.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4.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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