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百姓遇到不公平拆迁怎么办
1.当面对不公正且不合理的征地行为时,民众有权选择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投诉,并应在适当的时机积极采取行动,如收集与此相关的违法拆迁证据。
2.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建议您尝试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收集和整理征收方在其操作过程中所出现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期望以此方式向征收方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为后续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取得协商或诉诸法庭的主导地位提供助力。
3.在最终解决问题的阶段,人民法院将会全面审视并审查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包括征收主体在内的合规性,以及补偿标准和程序的合理性等多个环节。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老百姓遇到不公平的拆迁怎么办
在遭遇不公正的拆迁过程中,普通市民有权行使拒绝权,同时需谨慎搜集与保存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遇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存在异议者,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发起行政诉讼。
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征收主体的适格性、补偿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征收程序的合规性等诸多方面进行深入的审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当面对不公正且不合理的征地行为时,民众有权选择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投诉,并应在适当的时机积极采取行动,如收集与此相关的违法拆迁证据。
2.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建议您尝试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收集和整理征收方在其操作过程中所出现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期望以此方式向征收方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为后续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取得协商或诉诸法庭的主导地位提供助力。
3.在最终解决问题的阶段,人民法院将会全面审视并审查征收决定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包括征收主体在内的合规性,以及补偿标准和程序的合理性等多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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