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电网占地是怎么补偿的
对于依法征收的土地,必须按照其原始性质及使用目的来给予全面合理的补偿。
具体来说,在征收耕地时,其补偿费用应涵盖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面附作物与青苗的相关补偿费用。关于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金方面,其数额相当于被征收前三年内此块耕地平均年度产值的六到十倍之间。
另外,针对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安置补助费也应依此计算得出。公式如下: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总量÷征用前每个被征用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国家电网占地是怎么补偿的
在征用土地时应当给予公正且合理的补偿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本的生活水准得以维持不变,并为其长远生计提供充分保障。
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四个部分:
1.关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与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依程序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明确规定;
2.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应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数据,同时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单价作为参考依据;
3.若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则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全面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发布相关信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依法征收的土地,必须按照其原始性质及使用目的来给予全面合理的补偿。
具体来说,在征收耕地时,其补偿费用应涵盖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面附作物与青苗的相关补偿费用。关于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金方面,其数额相当于被征收前三年内此块耕地平均年度产值的六到十倍之间。
另外,针对需要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安置补助费也应依此计算得出。公式如下: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总量÷征用前每个被征用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