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情鉴定签字等于认罪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签署伤情鉴定意见告知书并不等同于默认其已构成犯罪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伤情鉴定书乃鉴定机构依据被害人的伤势情况作出的专业判断和评估结果,犯罪嫌疑人在该告知书上签字仅是为明确知晓并接受此份报告内容,而不代表承认自身涉案行为与被害人身心所受的损害存在关联性。在此情形下,若希望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仍需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二、伤情鉴定签字完怎么办
在位当事人完成了伤残鉴定的签署环节之后,他们需要耐心地等候派出所出具正式的伤残鉴定委托书。
当公安机关正式受理相关伤害案件之后,他们应在接到申请的24小时之内迅速且准确地开出伤残鉴定委托书,同时也将详细地通知每位受伤者应该前往何处进行伤势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签署伤情鉴定意见告知书并不等同于默认其已构成犯罪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伤情鉴定书乃鉴定机构依据被害人的伤势情况作出的专业判断和评估结果,犯罪嫌疑人在该告知书上签字仅是为明确知晓并接受此份报告内容,而不代表承认自身涉案行为与被害人身心所受的损害存在关联性。在此情形下,若希望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仍需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