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告登记后几个月不登记失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人们在完成房产交易或涉及到其他不动产物权的买卖活动时,为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实施物权,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提交预告登记申请。经过官方查询并认可之后,若债权关系消灭或自具备进入正式不动产登记阶段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尚未提出登记申请,则预告登记将自动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预告登记后开发商一房两卖还有效吗
买方与卖方达成房屋或其他不动产买卖合同后,为了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地实现财产权利,按照双方约定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举个例子来说,在房地产预售后的阶段,购买方可以针对尚未建设完成的住宅进行预告登记,从而有效地阻止开发商将已经出售的房产再行出售,甚至进行抵押。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人们在完成房产交易或涉及到其他不动产物权的买卖活动时,为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实施物权,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提交预告登记申请。经过官方查询并认可之后,若债权关系消灭或自具备进入正式不动产登记阶段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尚未提出登记申请,则预告登记将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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