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路上出车祸死亡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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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工伤认定后,员工即具备享受工伤权益的资格,意外离世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死亡赔偿,公司无需负责(除非未缴纳保险金)。工伤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受伤、工作前后准备工作受伤、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伤、职业病、工作外出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其他特殊情况按法律规定处理。
职工下班路上出车祸死亡怎么办

一、职工下班路上出车祸死亡怎么办

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便具有了据以享有工伤权益的法定资格,并且在意外离世后,其相应的死亡赔偿款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而公司并无此项义务(除非员工所在企业未能积极缴纳相关的工作保险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以下情况应当被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了意外事故产生的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中进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善后处理工作时,不幸遭受了事故损伤;

3、在工作时间及场所内,由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受到暴力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的伤害;

4、由于长期接触职业危害物质而引发的患上职业病

5、由于工作外出在单位以外期间,因为执行工作任务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了事故却不知所踪;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行上下班途中,如果遭遇了非自己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7、遵循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被纳入工伤范畴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二、职工下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

在下班回家的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是否能够被判定为工伤,需满足以下三项关键要素。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1)该行为必须属于上下班这个特定时间段内;

(2)在此过程中因发生意外导致身体遭受损伤;

(3)经过权威机构出具的调查报告,确定此意外是非劳动者本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的情形。

基于上述条件,当您在下班路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只要能证明您对于此次事故的发生并非负有主要责任,那么便有可能将其认定为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便具有了据以享有工伤权益的法定资格,并且在意外离世后,其相应的死亡赔偿款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而公司并无此项义务(除非员工所在企业未能积极缴纳相关的工作保险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以下情况应当被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受到了意外事故产生的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中进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善后处理工作时,不幸遭受了事故损伤;

3、在工作时间及场所内,由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受到暴力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的伤害;

4、由于长期接触职业危害物质而引发的患上职业病;

5、由于工作外出在单位以外期间,因为执行工作任务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了事故却不知所踪;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行上下班途中,如果遭遇了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7、遵循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被纳入工伤范畴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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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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