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离婚怎么处理
在怀孕的女性为对象的婚姻状况变迁过程中,她们既可以选择与配偶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通过合法途径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同时,她们亦可选择单方面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以实现与另一方的合法性婚姻终止。
然而,至于男性,鉴于现行法律规定:当处于孕期阶段的女性存在特殊例外情況之外,一般情况下,他们均不可独自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因此,普遍来看,男性在此类情况下,仅能够首选通过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离异手续以达成与女性之间的合法性婚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怀孕离婚怎么分财产
孕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女性孕期内,夫妻双方若决定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事宜时,应遵循以下标准与方法:
首先,原则上而言,个人财产不应作为分割对象;
然而,如果当事人间存在其他特殊约定,则应根据该约定予以处理。
其次,关于夫妻共有财产部分,应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分配;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或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怀孕的女性为对象的婚姻状况变迁过程中,她们既可以选择与配偶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通过合法途径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同时,她们亦可选择单方面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以实现与另一方的合法性婚姻终止。
然而,至于男性,鉴于现行法律规定:当处于孕期阶段的女性存在特殊例外情況之外,一般情况下,他们均不可独自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因此,普遍来看,男性在此类情况下,仅能够首选通过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离异手续以达成与女性之间的合法性婚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