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医保用药保险可以拒赔吗
身为保险合同的投保方,必须深刻理解保险公司并不得以该理由回绝理赔请求,即不能拒绝承担未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之责任。设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初衷在于确保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顺利地获取相应的赔偿金额,而这样的赔偿责任应无区分是否属于自费药品。这是因为在就医过程中所采取的治疗措施及选用何种药物,其决定权在患者本人,并非由加害方或保险机构所能擅自干涉。
然而,若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在事故发生前已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可对非医保类医疗费用进行拒赔,那么此时的情况便会有所不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也要赔偿吗
在遭遇事故或者患病后,患者购买的未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畴的药品费用,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同样应当承担相关赔付责任。
这个道理背后蕴含的关键因素在于,这些药品并非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所定义的范围之内。
具体来讲,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因被保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的,除本车驾乘人员和投保人本人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限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身为保险合同的投保方,必须深刻理解保险公司并不得以该理由回绝理赔请求,即不能拒绝承担未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之责任。设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初衷在于确保投保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能够顺利地获取相应的赔偿金额,而这样的赔偿责任应无区分是否属于自费药品。这是因为在就医过程中所采取的治疗措施及选用何种药物,其决定权在患者本人,并非由加害方或保险机构所能擅自干涉。
然而,若保险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在事故发生前已向投保人明确告知可对非医保类医疗费用进行拒赔,那么此时的情况便会有所不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