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相关的材料;2.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从容地应对庭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诉讼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相关的材料;

2.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

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从容地应对庭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怎么分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后,交由法院进行裁决时,对于婚姻财产的划分应当依据其具体情况而定,遵循着维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利的基本原则来进行。

比如,在财产分配方面应当合理地兼顾到妇女及儿童的利益,对那些参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法院应酌情给予更多的财富份额。

如若一方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或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那么在法院做出财产分割判决时,更多地会倾向于那些未曾犯错的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相关的材料;

2.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

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从容地应对庭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诉讼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键咨询
  • 164****08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3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信用卡使用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信用卡使用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金融保险
诉讼讨债应注意什么问题,诉讼讨债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一、诉讼讨债应注意什么问题
1、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务,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
2、面对欠债果断出击。
在市场经济情形下,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当事人就要果断出击。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
3、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4、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5、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时效。
诉讼之后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
二、诉讼讨债要注意哪些事项
债务纠纷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及时起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多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证据效力,调解过程中对事实的承认,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3、财产保全,一方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法院可基于另一方申请或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4、继续履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债的,应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
快速解决“债务纠纷”问题
当前63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诉讼前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诉讼前保全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做如下解答:诉前保全的注意事项是: 1.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 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 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交通事故诉讼要注意的诉讼时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事故要注意的诉讼时效
所谓时效,就是指法律确认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时效法律制度分为两种,一为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二是诉讼时效。我国法律中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虽然享有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但权利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人就丧失了该请求权。
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实体上的请求权,也就是胜诉权,但程序上的请求权并未丧失,还有权行使。也就是说,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提讼,人民也应该受理,但如果义务人以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答辩,并拒绝履行义务,会判决权利人败诉。
设立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防止权利上的“睡眠者”,避免因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过长,情势发生较大变化,难于审理;也防止因时日过于久远,义务人举证困难,,从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失效的法律规定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信用卡使用时需要注意哪些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信用卡使用时需要注意哪些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交通事故诉讼诉讼时应该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基于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对您所提问题的解答是这样的:交通事故诉讼举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证,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35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有诉讼能注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注销登记是公司解散的最后一个步骤,公司的注销登记对于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和股东的责任都具有重大的影响。那么,公司在打官司时,也就是诉讼过程中,可以注销登记吗?
在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在诉讼期间,若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则无法保证对该案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合理的清算和处理。债权人无法及时依法参与到债权分配中,直接导致债权人的权益难以实现。此外,由于诉讼期间公司被注销登记导致其丧失法人资格,即无法作为合法的诉讼主体参与到诉讼中,因此将面临诉讼主体变更问题。此时,该公司的原股东将可能被追加成为案件的当事人,甚至最终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因此,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不宜进行注销登记,这样既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也影响公司的合理清算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承担。依法合理地进行公司清算,全面彻底地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后再进行注销登记才是最佳的公司退出市场方式。
通过上面的这些解答,我们可以知道,为了保护各方面的权益、方便后续清算以及股东责任的承担,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在参与官司时,最好不要进行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离婚诉讼需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诉讼需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注意事项
(一)上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的,因此,在之前收集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护好家庭财产;当一方后,另一方往往就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的共同财产。因此,咋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二)接到传票时,不要紧张,要针对对方诉求收集相反证据,并进行答辩准备。
很多当事人在接到传票时,往往非常紧张。特别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实”的状后,即紧张,又气愤,又担心会听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一般只是在开庭时,才会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对于原告的诉状内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会轻信。但被告应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及提供的证据,收集相关的反证。
(三)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
一、诉讼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的。
三、诉讼离婚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
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
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四、诉讼期限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被告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2、不要紧张,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不要紧张,从容地应对庭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司注销后诉讼股东吗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注销后诉讼股东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注销后股东吗
公司注销后,该主体已经消失,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该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提讼,请求人民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管辖范围。
分类
民事诉讼法中的,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
刑事诉讼中的,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提讼,请求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是以公诉机关或者当事人的为前提,如果没有人,对任何案件都不主动审理。如果接受,同意进行审理,称为受理。的成立,标志诉讼中审判程序开始。
公司有诉讼可以注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有诉讼可以注销吗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注销登记是公司解散的最后一个步骤,公司的注销登记对于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和股东的责任都具有重大的影响。那么,公司在打官司时,也就是诉讼过程中,可以注销登记吗?
在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在诉讼期间,若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则无法保证对该案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合理的清算和处理。债权人无法及时依法参与到债权分配中,直接导致债权人的权益难以实现。此外,由于诉讼期间公司被注销登记导致其丧失法人资格,即无法作为合法的诉讼主体参与到诉讼中,因此将面临诉讼主体变更问题。此时,该公司的原股东将可能被追加成为案件的当事人,甚至最终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因此,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不宜进行注销登记,这样既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也影响公司的合理清算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承担。依法合理地进行公司清算,全面彻底地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后再进行注销登记才是最佳的公司退出市场方式。
通过上面的这些解答,我们可以知道,为了保护各方面的权益、方便后续清算以及股东责任的承担,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在参与官司时,最好不要进行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呢?
首先,要注意被投资公司的治理结构。其次,要注意控制投资的成本。另外,注意借助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能力帮助评估。还有,要注意在投资股权的时候要设计好多种退出机制。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小额诉讼应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小额诉讼的注意事项
1.明确原被告主体资格
即原告是谁?被告是谁?写状的时候要写清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确定案件由哪里的管辖
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包括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经常持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医院就医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立案材料需哪些
书打印三份,其他证据复印三份,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一页)一份,如果与银行有关应到银行打印银行流水。到立案庭后,递交状两份,其他证据两份,自己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被告是单位需要到工商网打印被告的企业基本信息。
什么是小额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该法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小额诉讼的概念。
离婚诉讼书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样本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 被告:吴××,女,1962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吴×,被告父亲,70岁,文盲,现住××县××镇××村,联系电话:××××××,邮编:×××××× 案由: 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离婚后原告愿意继续请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长等家人照料; 3、女儿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自行负担; 4、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结婚(补办结婚证日期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缢而患有缺氧性脑病,且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如智力障碍、语言不清、记忆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长期请人照料。 1、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缢以来我们一直分居,长期没有夫妻生活,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没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缢严重地影响了我的生活、身体和工作。过去两年来,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没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护工也要回家时更忙。妻子的自缢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身体状态也明显变坏(如高血压,反复出现口腔溃疡、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抢救和治疗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先后花去了十余万元,检查费用和药费平均每月约为2000元.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庞大药费开支,我一直透支身体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这样才勉强维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以前每年都有数项科研成果,但近两年来因为妻子的原因没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缢以来,其父柳华山胡搅蛮缠,屡屡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来就开始耍赖,一直威胁要与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与妻弟和妻妹等人经常来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单位新闻学院、我的工作单位外语系和学校办公室无理吵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数次在上班时阻止我去上课。妻子家人的行为严重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本来妻子自缢让我就很难过,他们的所作所为更是雪上加霜。 基于上述原因,为使我能正常生活,安心教学和科研,我恳请解除我与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 此致 ××区人民 具状人:马××(签名) 2005年××月××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增资扩股需要注意哪些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增资扩股需要注意哪些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