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相关的材料;
2.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
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从容地应对庭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怎么分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后,交由法院进行裁决时,对于婚姻财产的划分应当依据其具体情况而定,遵循着维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利的基本原则来进行。
比如,在财产分配方面应当合理地兼顾到妇女及儿童的利益,对那些参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法院应酌情给予更多的财富份额。
如若一方存在重婚行为、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或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那么在法院做出财产分割判决时,更多地会倾向于那些未曾犯错的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相关的材料;
2.收集相关证据,为开庭做准备;
3.开庭时,要准备好诉讼材料,从容地应对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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