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如何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在离婚生效的两年之内,您仍然享有提出申请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权利。
当男女双方在签署了离婚协议之后的一年内,对于财产分割这一事项感到后悔或不满意,并且希望能够申请变更或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向人民法院发起申诉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对于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的此类案件,若法院并未发现当初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不合理现象,那么他们将维持原判,而不会批准任何形式的诉讼请求。
对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且特殊的规定需要进行分割外,其他的则不能进行分割。
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应该先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果,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公正公平的判决,确保充分考虑到子女以及女性的权益。
在此基础上,如果双方已经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按照这个约定执行便是理所当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如何办理变更离婚协议书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无法采取任何形式去改变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只有当原本的离婚协议尚未得到登记机关的批准且尚未生效之时,才有可能对其进行修订或调整。
若当事人在离婚之后依旧对原先所签订的离婚协议表示不满或有新的后悔想法,他们仅能通过另行向法院发起诉讼来寻求法律援助,代而申请法庭对离婚协议中有关利益分配等条款进行重新审视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离婚生效的两年之内,您仍然享有提出申请对财产进行重新分割的权利。
当男女双方在签署了离婚协议之后的一年内,对于财产分割这一事项感到后悔或不满意,并且希望能够申请变更或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向人民法院发起申诉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对于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的此类案件,若法院并未发现当初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不合理现象,那么他们将维持原判,而不会批准任何形式的诉讼请求。
对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且特殊的规定需要进行分割外,其他的则不能进行分割。
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应该先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果,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公正公平的判决,确保充分考虑到子女以及女性的权益。
在此基础上,如果双方已经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按照这个约定执行便是理所当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