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换土地后发生征地该如何处理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38条的相关规定,当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或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时,若当事人有登记意愿,则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登记。
未经过登记确认的,其效力将不足以对抗善意第三方。
这就意味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由于登记制度的存在,有助于维护合同各方的利益,并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完全有权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
尽管没有相关登记手续,也并不妨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变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涉及到征地的情况,倘若您未曾在村委会办妥变更手续,那么之后的补偿款项将会归属于原始的承包用户,这一点请务必牢记。
反之,如若已经完成变更手续,则赔偿款应归属变更后的权利人享有。
因此,为确保您能完整地拥有土地权益,建议各位农民朋友们在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尽快前往村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便避免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纷争与损失。
《土地承包法》带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互换土地后发生征地如何办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38条的相关规定,当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或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时,若当事人有登记意愿,则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登记。
未经过登记确认的,其效力将不足以对抗善意第三方。
这就意味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由于登记制度的存在,有助于维护合同各方的利益,并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完全有权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
尽管没有相关登记手续,也并不妨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变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涉及到征地的情况,倘若您未曾在村委会办妥变更手续,那么之后的补偿款项将会归属于原始的承包用户,这一点请务必牢记。
反之,如若已经完成变更手续,则赔偿款应归属变更后的权利人享有。
因此,为确保您能完整地拥有土地权益,建议各位农民朋友们在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尽快前往村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便避免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纷争与损失。
《土地承包法》带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38条的相关规定,当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或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时,若当事人有登记意愿,则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登记。
未经过登记确认的,其效力将不足以对抗善意第三方。
这就意味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由于登记制度的存在,有助于维护合同各方的利益,并使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完全有权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
尽管没有相关登记手续,也并不妨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变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涉及到征地的情况,倘若您未曾在村委会办妥变更手续,那么之后的补偿款项将会归属于原始的承包用户,这一点请务必牢记。
反之,如若已经完成变更手续,则赔偿款应归属变更后的权利人享有。
因此,为确保您能完整地拥有土地权益,建议各位农民朋友们在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尽快前往村委员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便避免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纷争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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